法律不是谁“弱”谁有理 天天短讯
来源:湖南日报
发表日期:2023-07-05 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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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上海市虹口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邓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对方跑车的几十万元车损。
现实生活中,一部分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在马路上屡见不鲜。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阻碍了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常常会造成道路的堵塞,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而更值得重视的是,不少骑车人存在错误的认知,认为自己在机动车辆面前,属于“弱势”的一方,无论怎么样过马路,都应当是“强势”一方的机动车予以让行。于是,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已成为一些骑车人肆无忌惮的坏习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可见,法律不是谁“弱”谁有理。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有法可依,邓某骑电动车闯红灯存在明显过错,依法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正常行驶的跑车则无需承担责任。而造成跑车几十万元的车损,无疑也将由骑车人赔偿,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这堂以案说法的普法课,警示民众驾驶非机动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文明礼让和交通安全的意识。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规避付出不必要的代价。(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