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促进文物旧址保护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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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拓宽红色资源保护“朋友圈” 为文物旧址保护注入检察力量
(杨英琦)“检察机关在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中肩负重要责任。要围绕红色资源和英烈权益保护履行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红色资源保护案件,推进陕西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革命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29日表示。
当日,陕西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工作推进会在延安召开。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就能动履职持续深化红色资源保护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于同日观摩学习了志丹县保安革命旧址、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检察履职点。
图为陕西检察机关工作推进会现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图陕西省革命文物类型齐全、数量众多、序列完整、等级较高、内涵丰富、遍布全省。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全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该省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141处,各类革命纪念馆76座,收藏革命文物41226件(套)。
据了解,截至2023年7月,陕西省检察机关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寻访革命旧址2214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推动认定文物19处,确定文物等级25处,推动纳入革命文物名录66处,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专项活动期间,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聚焦寻访、办案、体悟“三点并举”。其中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回头看”确保办案实效,推动三处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行政机关均已回复整改,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则协调联合有关部门确定“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四处。
高洁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寻访”为途径,夯实革命文物司法保护工作基础;以“保护”显担当,履行好检察机关诉讼职责、监督职责和社会职责;以“传承”为目标,以高标准能动履职促进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此外,要汇聚多元力量,扩大红色资源保护“朋友圈”,加强同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等部门协作,善于借助“外部智慧”拓宽检察视野、提升检察能力、创新检察工作,并充分发挥检察云平台作用获取革命文物保护案件线索,从而推动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共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