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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法治日报 发表日期:2023-08-07 11:01:32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第二期司法所所长培训班。


(资料图片)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走进拉萨市林周县司法局春堆司法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几个大字。服务大厅进门醒目位置张贴司法所来访接待服务指南、来访须知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大厅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功能窗口一应俱全,工作人员正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有了纠纷找司法,司法帮你‘解疙瘩’”。在春堆乡每一个农牧民群众家中,都有一张便民服务联系卡,卡上写有春堆司法所所长的联系方式及司法所为民服务等内容。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或申请法律援助时,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司法所进行调解。

春堆司法所只是西藏自治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质效,2020年8月,自治区司法厅聚焦全区司法所建设短板较多、发展滞后、服务覆盖不全等问题,在全区开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按照“第一年建设、第二年规范、第三年提升”的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时,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内生动力”,着力在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全区司法所实现“功能完备、要素齐全、业务规范、管理有效、保障有力、作用显著”的目标。

今年是自治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经过近3年的规范化建设,如今,一个个“组织机构正规、队伍建设专业、硬件设施标准、所务管理规范、职能作用明显”的司法所正在为雪域高原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地制宜设置司法所

那曲市色尼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创新提出设立片区化管理中心司法所工作思路,将全区12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设立片区化管理中心司法所。同时,统筹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合理安排中心司法所工作力量,承担片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建设、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立足辖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司法所服务供给不足的实际,采取1个片区化管理中心司法所服务辐射周边乡镇的方式,实现司法所为民服务全覆盖,为自治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新路径。”色尼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是县(区)司法局职能在乡镇的延伸,实行县(区)司法局主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管的管理体制。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因地制宜设置司法所,在人口众多、边境交通要冲等地理位置特殊的乡镇(街道)单独设置司法所,在其他乡镇(街道)设立中心司法所,进一步扩大司法所法律服务覆盖面。

“我们力争在2024年基本配齐司法所所长,进一步充实司法所队伍力量,力争所均达到3人以上,使司法所队伍组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更加合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有关负责人说。

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

“桑耶司法所驻地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聚焦辖区青少年、农牧民群众等重点人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详细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确保‘村不落一户,户不落一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扎囊县司法局桑耶司法所所长边久说道。

为便于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边久开通个人抖音号,开设“百姓学法”藏汉双语栏目,按照一期普通话、一期藏语的形式,将专业严谨的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制作成抖音短视频,并转发到微信群供村民学习。“大家通过观看视频学习法律知识,我可以在第一时间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这种‘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可。”边久说。截至目前,边久已制作并播放短视频40余期,观看他在抖音发布的法治短视频已成为桑耶镇村民的日常习惯。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自治区司法厅制定《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方案》,从司法所政治建设、组织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基层平安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工作保障、打造特色品牌7个方面,为创建评定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设立57项具体指标,推动创建一批“基层党委、政府认可,群众满意,发挥作用显著”的“枫桥式司法所”。同时,充分发挥“枫桥式司法所”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接下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将评定表彰全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拉孜中心司法所坐落在日喀则市拉孜县拉孜镇,地处雅鲁藏布江中上游,海拔4000多米,服务辐射拉孜镇、曲玛乡、彭措林乡、扎西宗乡4个乡镇。截至目前,辖区共有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9个,聘用人民调解员243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05名。

自2021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拉孜中心司法所全面推行“党建+调解”服务模式,广泛动员党员调解员在人口众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行政村设立党员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该所积极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创新建立“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法庭+人民调解员、‘三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联户长、法律明白人”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常态化开展重点人员走访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中心工作和首要职责任务。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司法所将深化基层治理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课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源头防范风险、杜绝隐患”为目标,以“双联户”(联户平安、联户增收)服务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将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最小单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努力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文图由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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